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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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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濮人社〔2016〕284号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
2021-11-05
濮政[2016]55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
2021-11-05
(濮政〔2014〕34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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